上海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详细、注意事项
| 更新时间 2024-11-09 17:05:00 价格 116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申请表,需要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4. 主要人员身份证明、资质和资格证明复印件,需要整理好。
5. 6个月内真实有效的广告经营合同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相关合同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都需要清晰、整洁,并按照要求签名和盖章。
2.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会被驳回。
3. 办理许可证的时间比较长,需要耐心等待。
4. 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提交。
5. 提交的材料中包含的人员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地区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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