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所需资料分析
| 更新时间 2024-12-18 08:37:57 价格 8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和所需资料如下:
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
2. 申请单位有健全的节目制作管理、版权管理等制度。
3. 申请单位有专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助理人员数量,并且符合规定比例。
4. 法定代表人未参与制作涉恐涉暴等违反法律活动的广播电视节目。
5. 符合国家和本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影印件。
2. 公司章程(如有)影印件。
3.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5. 主要制作人员的名单及资格证明材料。
6. 场所使用权证明。
7. 申请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设备和相关软件。
8. 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在办理许可证时,可能会需要其他材料,具体请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调整。这些材料只是基础要求,实际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文件,比如申请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等。请按照要求准备所有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同时请注意,提交材料后,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可能会因审查过程而延长,具体时间请关注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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