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标准材料步骤
| 更新时间 2024-11-07 17:05:00 价格 115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普陀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和标准材料、步骤如下:
一、审批条件:
1. 符合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合格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3. 符合国家和本市电视节目制作、播放等有关规定。
二、标准材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章程;
3. 制作经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 营业执照;
5. 主要人员材料:与业务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劳动合同;
6. 专业设备材料:主要专业设备清单。
三、申请步骤:
1. 向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2. 等待审核结果,通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人员材料、专业设备清单等;
3. 如果审核通过,将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请注意,这只是一般信息,实际审批条件和材料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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