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标准材料步骤
| 更新时间 2024-11-07 17:05:00 价格 95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金山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和标准材料步骤如下:
条件:
1. 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
2. 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办公设施。
3. 有熟悉广播电视政策、法规和广播电视专业技术的人员。
4. 有适合业务范围、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
5. 有必要的资金和设备。
6. 符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标准材料:
1. 申请单位签署的《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3.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文化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含有广告、文艺表演、广播电影电视制作、广告制作、发行等相关的项目)。
4. 证明机构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 其他相关材料。
步骤:
1. 申请单位首先应当向金山区文广影视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包括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经营场所和设备状况等相关材料。
2. 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需向上海市文广影视局报批申请书和附件材料。
3. 经上海市文广影视局审批通过后,上海金山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申请即可完成,正式下发经营许可证。
请注意,申请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规定略有不同,具体请参考当地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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