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全部资料和基本条件
| 更新时间 2024-12-18 16:25:45 价格 11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新办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
6. 申请书;
7. 其他相关材料。
新办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 有公司制结构,有健全的节目制作管理及审查制度;
2. 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人员,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固定场所和设备、设施。
申请者需在申请材料上盖章,并符合相关要求,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等。具体条件和材料,建议参考相关规定和要求,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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