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一个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基本条件及准备资料
| 更新时间 2024-11-30 17:05:00 价格 99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符合上海市广播电视发展需求;
2.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地税和国税注册地都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不少于XXX万元;
3. 有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所必要的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播音、配音、摄录、制作、灯光等业务人员;
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影视局)发放,并按照规定要求的内容和形式申请;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XXX万元,须有办公场地。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还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法人资格证明;
3.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司章程复印件(若有);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6. 经营场所(需提供使用证明)的证明;
7. 其他申请材料(根据具体申请要求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流程和时间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申请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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