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流程,基本条件须知
| 更新时间 2024-11-07 17:05:00 价格 11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基本条件如下:
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
2. 向上海市广播影视局申请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
3. 等待审核结果,如果申请材料通过,即可获得许可证。
基本条件:
1. 有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注册资金。
3.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以及适应业务要求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业务质量的措施。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填写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材料。
注意:制作经营许可证只能由公司或者单位办理,不得以分公司、分社、办事处等形式的变相注册,并必须由法人亲自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企业需要在有效期之前完成申请。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按流程提交材料即可。如果对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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