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报批审核资料
| 更新时间 2024-12-18 17:05:00 价格 11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报批审核资料如下:
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
2. 申请单位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财务帐户和必要的资金。
3. 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并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4.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节目制作专业技术设备。
5. 符合国家和本市广播电视节目综合实力评估体系要求。
报批审核资料:
1. 书面申请报告、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证明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主要设备、场地和软件、费用清单。
3. 承诺合法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承诺书。
请注意,上述条件和材料仅供参考,实际申请时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在准备报批审核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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