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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办事条件、步骤
发布时间: 2024-07-05 15:14 更新时间: 2024-07-0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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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证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城乡环境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关要求,规范经营,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2.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应符合所在地工业园区规划布局要求,并设立符合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利用的规范条件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备案登记:

1. 向所在地县(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或各镇(乡)人民政府提交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原件1份)等材料。
2. 提交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并获得备案登记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或非再生资源的废旧物品时无需办理备案登记。同时,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还需符合上述所在地工业园区规划布局要求,并需符合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利用的规范条件要求。

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办理前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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