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手续,条件+资料
| 更新时间 2024-12-18 08:37:57 价格 8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
2. 申请单位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内申请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违法行为未受到xingzhengchufa。
3.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具有健全的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合理配置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以及必要的设备。
4. 符合上海相关规定。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申请表:包括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基本情况。
2. 公司资质:包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等。
3. 管理方案:包括节目管理制度、审查制度、安全播出制度等。
4. 专业人员资格证明:包括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复印件。
5. 相关设施证明:包括主要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有关部门批准开设制作机构的证明。
6. 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比如申请报告、业务发展方案、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具体要求可能随政策变化,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委托服务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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