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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审核流程资料须知

更新时间
2024-07-01 19:39:51
价格
5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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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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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许可证的办理、变更和换发等流程都需要按照该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司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至少提供两名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至少3名员工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包含1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4. 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 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复印件。
6. 公司办公场地证明。
7. 广电相关业务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 公司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审核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人到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下载或直接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递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 审核与决定: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在完成上述流程后,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就结束了。按照上述步骤准备资料和流程,可以大大提高办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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