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资料一览
| 更新时间 2024-12-18 17:05:00 价格 9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资料如下:
流程:
1. 受理申请:由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影视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2. 提交材料:申请者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等。
3. 现场核验:材料提交后,会有文广影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验,核验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制作场所等相关事项。
4. 审核与批准:经核验无误后,由局长办公会议审核申请者材料并作出决议。决议通过后,会给申请者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 制作证书:如果决议未通过,则按照决议内容,补充材料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所需材料如下:
1. 书面申请,载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明、资金数额、经营范围、业务范围等。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章程。
3. 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学历证明、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证明。
4. 注册地址和拍摄场地证明(租房合同、产权证等)、经营管理状况等相关材料。
注意:所有材料均需要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全,该申请将被退回并要求补正。
请注意,上述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动而变动,因此建议您在准备申请时,务必参考Zui新的政策法规。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Zui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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