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方法介绍
| 更新时间 2024-11-03 17:05:00 价格 100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申请单位应当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材料 | 办理要求 |
1. 申请表 | 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
2. 营业执照副本 | 应当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应当为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
4. 法律意见书 | 须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应当属实、准确 |
5. 相关许可证件 | 需提供相关行业许可证,具体根据业务类型而定 |
申请材料需经公正机构公证或者经过申请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办理要求:
1. 申请单位应当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广播电视活动;
2.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条件,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3. 申请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应申请费用,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请。
上海新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较为严格,申请单位需要提交充足的材料,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才能够顺利获批许可证。申请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快开始申请流程,确保完成申请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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