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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新设icp许可证审批部门办理详解

更新时间
2024-12-19 17:38:49
价格
2200元 / 件
注册资本
100万以上
企业性质
内资或外资成份不超过50%
服务
域名备案+搭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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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通信已经成为方便人们的有利工具。经营网站(包括各行业电商平台、行业门户网站、网页制作公司等)均需要办理电信业务许可证:ICP证和EDI证。很多朋友对对电信业务中的ICP、EDI、CDN等具体的审批事项都不是很清楚,现在讲的法治社会,所以所有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与遵守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电信业务又有很多的分类

目前常见的几个许可证简称:

互联网信息服务——简称ICP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数据中心——简称IDC许可证

互联网接入服务——简称ISP许可证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简称EDI许可证

基本上除了自己官网以外,都需要收到电信业务管理的监管。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款、第二十八条款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其中情节严重、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处罚的,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20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14236.png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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