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理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
| 更新时间 2024-11-07 08:44:51 价格 1500元 / 件 品牌 财立来企业服务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新办理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
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只要是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都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名主要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A.具备影视类中级或以上的职称;
或
B.影视类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满两年,每人至少两部视频业绩(参与拍摄的影视作品,至少30分钟以上);
只有具备A或者B两个条件之一,才能符合办理要求。
广电证的大致要求:
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行)
2.法人往期无违法违规记录;
3.办理企业必须是内资企业,一级至末级股东均不得含有外资定成分;
受理审批单位是:上海文广和旅游局,办理的时长一般在5-7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
相关产品
产品分类
联系方式
- 电 话:15618467993
- 客户经理:陈经理
- 手 机:15618467993
- 微 信:1561846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