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办事指南
| 更新时间 2024-11-28 17:05:00 价格 2000元 / 件 品牌 财立来企业服务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办事指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证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上海申请报告怎么写
对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报告来说,写得过于详细,审核一定会出现问题,写的太过简单,广电部门又不予通过,那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报告究竟该如何写才能通过的审核呢?
1、《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删去第四条第二项,相应调整之后各项序号。删去第六条项第2小项中的“银行资信证明”,删去项第3小项中的“银行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令第33号)删去第八条第二项中的“资金”。删去第九条第二项中的“验资报告”。删去第十三条款中的“注册资本”。删去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中的“注册资本”。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令第34号)删去第六条第二项中的“资金”和“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删去第七条第五项“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相应调整之后各项序号。
4、《广播电视点播业务管理办法》(令第35号)删去第九条第三项中的“资金”。删去第十条第二款中的“验资证明”。删去第十八条中的“注册资本”。删去第三十条第二项中的“注册资本”。
5、《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商务部令第43号)将第五条项修改为:“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的,需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删去第五条第三项第2小项,相应调整之后各小项序号。删去第六条第二项、第八条项、第九条项、第十条项,相应调整之后各项序号。删去第六条第四项和第九条第三项中“资信证明”。
我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于XX年XX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金XXX万元,现办公场所位于朝阳区XX街XX号XX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XXXXXX(注意:一定要写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相应内容)。我司从XXX年开始XXX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任何不良记录。现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准备整合制作XXX开办XXX电视节目,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联系方式
- 电 话:15618467993
- 客户经理:陈经理
- 手 机:15618467993
- 微 信:1561846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