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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房地产经纪备案经营场所要求、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 2024-10-28 16:40 更新时间: 2024-10-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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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房地产经纪备案,经营场所要求如下:

1. 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 如果是委托经营的,需要提供产权方与经营管理方签署的委托经营合同。
3. 如果是预租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以及由业主方出具的允许房产经纪的书面证明。

经营场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房屋的安全等级为甲级。
2. 房屋的用途为非居住性质(如商业、办公、工业等)。
3. 房屋的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其经营场所应设在机构名称中的办公、营业地点内,且应使用单独的房间,并有专人值班。不得在住房、地下室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经营。

申请房地产经纪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备案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2. 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
3.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或者经纪人任职资格证书或者证明。
4. 机构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备案证明文件。
5.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上海市房地产经纪相关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您在申请前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正确和Zui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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