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与一网通办流程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如下:
办事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发
办事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办事流程:受理申请、审核材料、现场考察、审批发证。
一网通办流程如下:
1. 申请人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进入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系统平台。
2. 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通过在线电子签名方式提交申请。
3. 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材料审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系统发出的短信提示,短信中包含现场核验通知和核验地点。
4. 现场核验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系统发出的短信或邮件通知,短信或邮件中会包含领证时间和地点。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具体情况请以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guanfangwangzhan上的实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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