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资料与流程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要求、资料和流程如下:
一、办理要求:
1.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 业务范围:有健全的节目规划、制作、审查和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即持有资质的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不少于3人)。
3.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包括禁止播放内容。
二、所需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公司章程和股权结构说明。
5. 申请电视剧名称核准证明。
6. 申请材料清单(包括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名单)。
三、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向上海市文广影视局申请电视剧拍摄制作许可,递交相关资料。
2. 审核流程:等待审核,符合条件将发放许可证。
3. 拍摄制作:制作完成后,依据许可证办理《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4. 领取结果:待电视剧完成后,向上海市文广影视局递交申请,领取拍摄制作许可证及发证报告。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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