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埔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标准材料步骤
上海黄埔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和标准材料步骤如下:
一、审批条件:
1. 有单位的营业执照;
2. 广电总局批文;
3. 电视台自办节目;
4. 专业的编导团队;
5. 健全的制度;
6. 足够的资金。
二、标准材料:
1. 营业执照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正本;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公司章程及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5. 广电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步骤:
1. 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2. 广电总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
3. 完成工商部门的相关变更手续。
请注意,以上条件和步骤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