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新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14
上海地区新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 有经过培训的公司从业人员;
3. 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和营业执照;
4. 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提交法定代表人和gaoji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专业培训结业证明等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交注册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6. 对于在非自有场地开展业务的机构,应提交业主或转租方同意在上述场地开展业务的证明。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机构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住建委”),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将获得《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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