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规范办理材料与审批条件
| 更新时间 2024-09-16 17:05:00 价格 850元 / 件 要求 纯内资公司 服务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人员要求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 15618467993 联系手机 15618467993 联系人 陈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规范办理材料和审批条件如下:
办理材料:
1. 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5. 主要人员材料:主要管理人员至少5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6. 内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7. 办公场地证明。
办理流程:
1. 受理。窗口查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准予受理。
2. 审核。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决定。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条件:
1.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2. 有健全的节目制作管理制度;
3.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资格;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帮助,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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