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及流程介绍
上海市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条件:
1.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2. 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3.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场地、资金和相关设备。
4. 有健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
5. 符合国家和本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流程:
1. 申请单位向上海市文广影视局广电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材料后,上海市文广影视局会进行形式审查,并书面告知审查结果。
3. 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4. 完成缴费后,即可领取许可证。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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