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提交哪些材料
上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如下:
1.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 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提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
(3)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 已与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6)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2.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 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 材料同时符合要求的,许可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3. 许可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法定的公示信息或者许可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准确、真实的申请材料。
在提交材料时,需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材料除申请书一式三份外,其他均为一式两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