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条件及流程介绍
上海市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条件:
1. 有固定的营业性演出场所。
2. 有必要的资金和设备。
3. 有明确的演出项目和营业性演出的时间。
4. 演出经纪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
5. 场所内座椅在300个以上,或座位率不低于座椅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6.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流程:
1. 向文化局提出设立申请,提供所需文件。
2. 文化局审核申请,通过后出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受理通知书》。
3. 接受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等。
4. 通过后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注意:提交的文件包括设立申请、申办人的主体资格证明、验资报告、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
具体操作时zuihao咨询当地的行政服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