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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办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流程和材料须知

上海新办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流程和材料须知如下:

1. 申请:申请人向上海市房地产经纪管理部wangshangfuwupingtai提交申请,并登录填报有关备案信息,上传有关备案材料。
2. 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3. 审核:预审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将有关信息转给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审批部门,并督促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符合备案要求的,会给予预授。
4. 承诺期限:主管部门会进行现场核验或者转报。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有关纸质材料。
5. 核发备案证书:如果核验、转报无异常情况,主管部门会颁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所需材料如下:

1.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通知书》(一式三份)。
2. 《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表》,并上传电子材料。
4. 机构和人员信息承诺书(应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信息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一致)。
5.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或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出具的机构所涉及到的全部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从业证明、新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经纪人或者分析师注册证书》(涉及房屋交易金额达到房屋总价值3‰以上及存量房业务的必须具备)。
6. 公司内部制度文本。
7. 提供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安居客”门店电子照片,并对所有备案人员公示的信息进行书面承诺。

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办理前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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