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流程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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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guanfangwangzhan,填写申请书,并按照规定附送有关申请材料。
2. 受理。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根据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 审查。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许可证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公司章程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5. 许可证申请表原件(原件一式三份);
6. 公司近期一个月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 主要业务及成立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其他机构的批复文件;
8. 法人或主要出资人申办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地点在上海市文新报纸销售中心(松江区玉树路269号)。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还根据不同业务部门有细微差别,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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