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领证流程介绍
在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并了解领证流程,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
2. 确定符合当地相关的准入条件,包括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的基本条件、专业人员、技术条件等。
3. 准备齐全上述相关材料后,递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到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然后等待广电总局的审核。
4. 审核通过后,广电总局会正式下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领证流程:
1. 申请人向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相关部门或个人对材料进行初审。
2. 相关部门或个人将材料移交给许可证办证人员,办证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会获得许可证并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颁发。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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