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必备条件和材料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和必备条件如下:
流程:
1. 受理:申请人向广电行政部门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审查:广电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进一步核实广告的,可延长10日。
3. 领证:审核通过后,广电行政部门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必备条件:
1. 有营业执照。
2.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场所。
3.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申请材料:
1. 书面申请。
2. 企业章程。
3. 股东会关于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决议(要载明全部股东都同意申请)。
4. 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5. 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材料。
6. 有符合广播电视行业资质条件的相关规定,获得与所申请业务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 有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
8.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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