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以及审核程序
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公司章程;
3. 验资报告;
4. 提供公司5名员工最近三个月的shebao记录;
5. 提供3名gaoji管理人员从事广播电视及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证明及最近三个月的shebao记录。
审核程序包括:
1. 申请单位填写《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
3.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审批;
4. 审批通过后,颁发《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部门对广播电视节目经营业务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如果审核不通过,企业需要重新准备相关资料,按照程序进行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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