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新办流程、预审资料清单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新办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确认经营范围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前往上海文广影视局提出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公司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情况等。
3. 等待广电审批,广电会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4. 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公司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股权结构图、公司章程、办公场地证明等。同时,根据要求提交作品样片(内景不少于3幅、外景不少于5幅)。
5. 广电进行现场拍摄,制作现场直播视频材料,进行现场连线播出。
6. 等待广电审核结果。
7. 领取许可证并完成备案。
预审资料清单可能包括:
1. 申请表: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业务范围、公司章程等。
2. 公司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法人签字。
4. 公司章程:需包含地址、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重要信息。
5. 办公场地证明: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前三年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材料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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