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具体条件、详细资料
上海新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具体条件和详细资料如下: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且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业务。
2. 有3名及以上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3. 有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
4.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 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质量规范要求,且具备与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登记相应的设施设备条件。
详细资料具体包括: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章程复印件。
2. 股东出资额或股份占比证明。
3. 公司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为企业法人的,还应提供出租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应提供不少于二个月的无犯罪记录及信誉证明(由公安局治安支队提供)。
5. 满足条件的监管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建议zuihao事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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