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和手续:
1.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法人)公章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
4. 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节目制作经营的决议;
5. 开展业务相关的新闻出版、节目版权等许可文件;
6. 若申请者是组织机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7.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市级局会进行书面审核并实地审核。审核通过并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开始营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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