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立演出团体许可证办理流程和资料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为从事营利性演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发放的准入许可证。在上海市,若要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需要先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下面介绍新设立申请要求和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人(个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3. 营业性演出计划书,包括演出内容、场次、场地、时间、门票价格等信息;
4. 剧目剧本或演出曲目单;
5. 活动场地的租赁合同或证明文件;
6. 负责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有关聘用协议(如有);
7. 保险文件;
8. 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 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安全检查及治安管理部门的审批;
3.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4. 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复审等程序后,作出是否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决定;
5. 申请人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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