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足浴店公共卫生许可证新办行政审核材料
新办公共卫生许可证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卫生设施的配置(如客房床上卧具数量、杯具数量、消毒柜数量、机械通风量);
3、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须电脑制作并做相应文字说明);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4、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
5、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6、凡新、改、扩建的项目须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8、取得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书;
9、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公共卫生许可证变更材料:
需变更登记审批的企业应填写《卫生许可证项目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根据变更的内容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
A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B工商需核名的企业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
A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B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C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有关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
(3)变更企业地址的,需提供:
A同行政区域内迁建的按公共场所新办证要求提供材料;
B因城市改造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化(街道名或门牌号)实际经营地点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证明材料;
C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D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