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和审核材料
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和审核材料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暂行办法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企业,必须在市公安局公安保卫支队备案登记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下面为大家介绍具体的备案登记流程和审核材料。
办理条件
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企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企业必须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场所;
3、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即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固定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购房证明文件;
5、企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
2、公安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公安派出所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报送公安保卫支队;
4、公安保卫支队审核材料,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5、公安保卫支队组织专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
6、审核通过后,公安保卫支队将备案登记信息报送市公安局发放经营许可证。
办理周期
备案登记周期约为15个工作日,但具体时间会根据情况而有所不同。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