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相关业务的必备证件。下面介绍该证件的办理条件及流程。
办理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有专业的节目制作、播出、技术以及法律、财务等相关人员。
3. 具备完善的节目制作、存储、传输、播出等设备和技术。
4. 具备与相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关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5. 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办理材料:
1. 申请表
2. 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新立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3. 业务申请材料:对申请业务内容进行描述的材料。如节目制作的说明、备案核准相关的材料等。
4. 企业章程:包括成立文件、章程、股东决议等。
5. 经济情况说明: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营收支情况表、财务报表等。
办理流程:
1. 登记备案:在上海市广播电视管理局网站填写并提交申请。
2. 提交材料:将证明和业务申请材料交至上海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并进行审核。
3. 审核:上海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符合规定则进行实地勘查。
4. 发证: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上海市广播电视管理局颁发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总之,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企业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合法、真实、可信,便于审核通过。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