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海新办所需材料及审批程序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海新办所需材料及审批程序
在上海市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了让企业经理更清晰地了解申请许可证所需材料及审批程序,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申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
4. 基本情况说明
5. 财务状况说明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
8. 申请单位的场地使用证明
9. 节目名称、形式、内容、播出方式等的详细说明
10. 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
11. 其他有关材料。
二、审批程序
1. 预受理:递交申请材料后,先进行预受理,对材料进行初审。
2. 现场勘查:对申请单位的场所、技术设备进行现场勘查。
3. 材料审核:对材料进行详细审核,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材料。
4. 专家评审:专家进行审核评审,给出初审意见。
5. 综合审核: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6. 颁发证书:如审核通过,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总之,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较多,申请流程也较为繁琐,企业经理应该提前准备充分,以避免耽误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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