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办完整材料及审批流程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办完整材料及审批流程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申请并获得的证书。在此,我们将为大家介绍新办理该许可证所需的完整材料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到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领取办理通知单:办理人员需先领取《广电电视许可证办理通知单》,并按照办理通知单上的要求准备材料。
3. 材料初审:文化广电局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办理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收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结果通知书。
4. 监审现场勘查和文件核查:文化广电局的监察人员将到办理人员的工作场所进行勘察,并比对申请的文件,核实申请人信息等。
5. 证书发放:如经核实无误,文化广电局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证书。
二、申请材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加盖财务管理部门的财务章)。
3. 公司章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体工商户),并加盖公章。
4. 经审核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明细表、个人经济状况表。
5. 具有广播电视接收和传输设施的证明。
6. 缴纳广电电视许可证费用的证明。
7. 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及职业资格证明。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语
以上是新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完整材料及审批流程,希望对准备申请该证书的企业能有所帮助。在办理过程中,办理人员要及时了解申请要求和进程,并认真提交审核所需的各项资料,以便尽快获得审批结果。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