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基本条件-材料-流程
上海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基本条件-材料-流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括项目:
(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视频产品、游戏产品、表演(节目)、艺术、动画等文化产品。
(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生产、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租赁、广播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在互联网上发布文化产品,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收音机。电视。游戏机和其他用户端,供互联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下载沟通行为;
3、展览、竞赛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活动。
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经营管理人员社保证明
3.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4.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的章程或机读档案
5.营业执照
6.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7.业务范围说明
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流程为:
1、先去文化局申领表格;
2、然后文化厅会派人去实地考察,
3、考察完之后,符合标准才会受理材料;
4、受理材料之后会做出评估;
5、做出审批或者不审批的决定。其实办理网文资质许可证比其他地区稍微严格一些,因为涉及到一个实地考察,考察方面也比较严格。
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确定的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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