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主营产品: icp许可证、edi许可证、工商注册、公司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税务策划、公积金、娱乐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上海落户、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出口退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教育机构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代理记账、企业变更、公司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各种疑难问题解决、疑难核名、加急档案、变更出证加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海公司注册、上海公司注销、税务注销、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办理
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具体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09

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条件如下:

1. 有企业的负责人或主要的技术人员,专业背景,工作经验。
2. 企业应具有固定的节目制作场所,并提供相关器材、设备和资金。
3. 有明确具体的业务范围、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合理的收费标准。
4. 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或超过100万元。
5.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如下:

1. 向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等待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
3. 审核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节目创作生产、资金、人员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4. 审核通过后,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核发许可证。
5. 许可证核发后,申请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并定期向发证部门报告制作播出情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展开全文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