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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11-30

上海代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经纪公司备案收件资料:

1、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

2、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

4、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机构章程;

7、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聘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8、验资报告复印件;

9、经纪机构实地核查表;

10、《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数字认证初始申报表》。

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房产中介

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中介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不能获取在网上签约的资格。《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第一款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第二十九条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 (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四)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公示;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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