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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地址全包落地
发布时间:2024-11-29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地址全包落地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质,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叫图书经营许可证、出版物销售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

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的审批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审批机构:

上海各区文化委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的申请条件:

1.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 、执照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3. 、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注册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4. 、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5. 、近三年内未受到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办理所需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

3) 、公司章程;

4) 、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明扫描件及室内平面图。

5)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办理所需材料:

6) 、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申请表(原件1份)

7) 、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

8)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原件1份)

11)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原件1份)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905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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