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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1-24

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办理方式:

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如需现场核查的,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2名工作人员,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人经营条件开展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无需现场核查的(告知承诺类),经办人员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4.决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12个工作日(告知承诺类: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6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出具相应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同时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

申请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或负责人的健康证(D类)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或负责人担任可不用提供);

6.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设备设施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7.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9.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批准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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